薯餅

薯餅

不曉得你是不是一個麥當勞早餐的粉絲。稍有經驗的人都會知道,麥當勞所謂的超值早晨套餐,其實都沒有比冷落在一角的開心樂園餐便宜。

自發現以後,我每次到麥當勞買早餐,都會選擇開心樂園餐。價錢差一大截,但買到一樣的漢堡包、一樣的熱飲,當然還有我最愛的薯餅。話雖如此,但始終在長長人龍面前買開心樂園餐很是一件尷尬的事。

說起開心樂園餐,大家都會首先想到玩具。一般我都對開心樂園餐的玩具不大感興趣,要麼退還櫃檯;要麼轉贈予。不過退還與轉贈之間也是有着極深奧的學問。有次我轉贈了最喜愛的卡通人物 — 櫻桃小丸子擺設,樂了個半天,還把它珍而重之放在案頭;相反有次我轉贈了以為會喜歡的寶石寵物 — 露比造型電子錶,卻變成我的惡夢。那天以後我稍有行差踏錯的地方,就懲罰我配戴這手錶一星期。天哪!一星期!整整的七天!以後我還哪有臉見鄉親父老。還好,以我的聰明材智,不到幾天就用手錶丟了的藉口搪塞過去。到了今天那手錶還安然地躺左家中的抽屜裏。

良久未入正題,一般的老師都大概要給這文章一個不及格的分數了。

記得第一次與吃麥當勞早餐,第一眼看見薯餅的可謂兩眼發亮,迅雷不及掩耳之間便把熱燙燙的薯餅一下子吃掉,然後指著我餐盤的薯餅:「這個熱氣,我幫你吃掉!」甚麼?幫我吃掉?真難為你。又有誰跟我一樣覺得,那片燙手的薯餅才是到麥當勞吃早餐的最根本原因啊!當我反應過來的時候,薯餅先生已經不在人世了。

我沒有很惱,反而覺得很有趣。平時的吃飯吃兩口就嚷飽,把其餘的都統統推到我面前;那天的,吃了兩塊薯餅以外還加上一碗通粉和一杯熱飲。對薯餅的瘋狂程度可見一斑。

那天以後,我每個吃麥當勞早餐的早上,我都必定會把薯餅留給。見滿意地大口大口的咬下薯餅,就變成了我以後到麥當勞吃早餐的最大原因。

特別記得有一天,是下雨天。沒錯,下雨天亦無礙我到麥當勞吃早餐。不同的是,那天人在九龍塘,我吃完早餐再去會合;一如以往,我把熱騰騰的薯餅留住,儘管一直再三勸止我,也許其實知道我對薯餅還是有一絲牽掛。

我小心翼翼的把薯餅放進背囊。穿州過省,攀山涉水花近一小時後,終於來到了的跟前。我第一時間取出皺巴巴的外賣紙袋。沒好氣的邊打開紙袋邊說:「不是叫你自己吃嗎?」
抽出早己經洩氣的薯餅,一小時的車程、下雨天的濕氣加上紙袋的悶焗,大家大致上都可以猜到那塊薯餅慘不忍睹的狀況。我着把薯餅丟掉好了,不依。一口咬下去,沒有「咔嚓」的一聲爽脆。我曾經吃過放涼了的薯餅,滿口除了油以外、都是油,吃了第一口絶對不會想咬第二口。只見皺了皺眉頭,但口裏卻道着好吃好吃,然後把整個薯餅都吃下去了。

所以說麥當勞的薯餅非常油膩。

今天的我,仍然偶有到麥當勞吃早餐。只是沒有了留住薯餅的理由。每每吃到薯餅總會記起這段軼事,再看看手上那片暖烘烘的薯餅,外形味道都沒怎樣改變,怎麼覺得,不吃比吃下去更令人回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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